青海盐湖所党委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9月21日上午,青海盐湖所党委召开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所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干部、研究员、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及工会、团委和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所党委书记王萍主持。
中心组学习会上,王萍为与会人员作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辅导报告,报告对《条例》中的变化和涉及到的改、增、删内容进行逐条梳理和学习,并结合实际案例就《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条例》中不可触碰的红线,以及《条例》中的重点事项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通过这次学习,要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时刻牢记党的纪律,把规矩挺在前面,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不碰“底线”,不越“红线”,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对下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各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要带头学习,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党支部专题学习。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专家辅导、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将学习《条例》列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必学内容,列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必学内容,切实提升学习《条例》的成效。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进行《条例》的宣传教育、条规解读等工作,切实营造学习宣传教育的氛围。四是开展督促检查。党委和纪委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监督检查,各支部将学习宣传《条例》的情况及时报告党委办公室。
会上还传达了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关于开展“讲爱国奉献,当时代先锋”主题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强在科技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和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对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责编 :黄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