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9日,601班党支部全体成员在教学楼134室,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要精神。
首先,支部书记范怡同志带领支部成员学习了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众所周知,一个国家的文明与否,发达与否,与国家的法治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通过学习,我们知道“决定”的主要内容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坚持党的领导,并对我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的具体部署。
其后,大家针对“决定”中自己感触最深的地方进行了小组讨论,并推举代表发言。田群同志在发言中为大家阐述了政法委的基本职能,即从宏观上组织领导中央及地方的政法各部门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之后表示本次“决定”的内容十分让人振奋,尤其是对司法体制的改革可以优化原有司法体制配置。此外,大家一致认为,“决定”中的诸多举措具有重大意义,“决定”的发布是我党在依法治国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我们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努力。
会议最后,范怡同志强调,希望大家通过学习,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努力提高法制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